(本地)两部门强调农村耕地“八不准”“一不得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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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(记者王立斌)为确保耕地红线和农民住宅用地合理需求,自然资源部、农业和农村事务部31日明确提出“八禁”、“一禁”。
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农村耕地建房“八项错误”的通知》中规定的“八项错误”包括: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、不强行占用耕地建房、不出售、转让耕地非法建房、不在承包耕地上非法建房、不以各种借口非法占用耕地建房、不违反“一户一房”规定。
国家自然资源局专职副总督察陈尘肇表示,农村地区乱占农田建房的问题持续了很长时间,从地方蔓延到全国,从普通住宅到别墅,从农民自住到非法销售,从单户到有组织实施。相关法律制度成了“摆设”,成了“稻草人”。有关部门监督执法不力,甚至置之不理,触及耕地保护红线,威胁国家粮食安全。当务之急是办银行和改革,坚决制止增量。公告发布后发生的新增违法行为,一律“零容忍”,对拆迁人、被拆迁人、被没收人、限期改造人和责任人,依法追究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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